了解最新公司动态及行业资讯
各州、市、县 (市)人民政府,各行政公署,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、各直属机构:
根据 《国务院关于修改 〈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〉的决定》 (国务院令第644号)、 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 (国办发明电 〔2023〕7号)和 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 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少数民族习惯节日放假办法 〉的决定》 (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74号),结合实际,现将我区2024年节假日放假调休日期和冬夏季作息时间的具体安共4页排通知如下。
一、节假日放假安排
(一)元旦: 1月1日放假,与周末连休。
(二)春节: 2月 10日至17日放假调休,共8天。 2月4日(星期日)、2月18日 (星期日)上班。鼓励各单位结合带薪年休假等制度落实,安排职工在除夕 (2月9日)休息。
(三)清明节: 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 4月7日(星期日)上班。
(四)肉孜节: 4月10日是肉孜节,放假1天。
(五)劳动节: 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,共5天。 4月28日 (星期日)、 5月 11日 (星期六)上班。
(六)端午节: 6月 10日放假,与周末连休。
(七)古尔邦节: 6月 17日是古尔邦节, 6月 17日至19日放假,共3天,与周末连休。
(八)中秋节: 9月 15日至17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 9月 14日 (星期六)上班。
(九)国庆节: 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,共7天。 9月29日 (星期日)、 10月 12日 (星期六)上班。
二、冬夏季作息时间安排
(一)夏季作息时间:自2024年5月1日起实行夏季作息时间, 上班时间为 : 上午10:00至14:00, 下午16:00至20:00。
(二)冬季作息时间: 自2024年10月 1日起实行冬季作息时间, 上班时间为 : 上午10:00至14:00, 下午15:30至19:30。
(以上可在各新闻媒体播报)
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
2023年12月 27日